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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6 6:23:00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14日称,未来将加大对实业的投资,预计从2012年到2015年,全国社保基金用于实业投资的最高规模可达2500亿元。同时,社保基金将加大对央企的投资力度,目前正在研究以优先股方式投资央企。

    加大对实业的投资,尤其是加大对央企的投资力度,并研究以优先股方式投资央企,对于社保基金来说,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尤其是以优先股方式投资央企,是一个多赢之举。

    谈到社保基金的投资,从资本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不论是管理层还是股市上的投资者,肯定都希望社保基金能够把资金都投到股市里来。尤其是郭树清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证监会一直都在积极为股市引进长线资金。所以,如果社保基金能够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这对于中国股市将是一个利好。

    但这并不符合社保基金自身的利益。目前社保基金规定投资股市的比例是30%,这已经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了。进一步加大对股市的投资力度,只会进一步加大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不符合社保基金“安全第一”的投资原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社保基金加大对实业的投资,甚至研究以优先股方式投资央企,这是明智之举。尤其是后者,更是多赢的选择。

    一是于央企的发展有利。毕竟社保基金实力雄厚,得到社保基金的投资,就可以在资金上得到大力支持。而且作为持有优先股的战略投资者,社保基金并不干涉央企经营,央企可以按自己的思路谋求发展,不担心权利之争。

    二是有利于社保基金获得稳定的收益,确保资金安全。优先股的收益是稳定的,特别是央企的优先股,其风险非常低,基本上不存在企业破产、清算的可能性。而且,如果是选择“参与优先股”的话,在央企效益良好的情况下,其收益还会进一步增加。

    三是不会给资本市场发展带来隐患。优先股与普通股不同,不上市流通,而只能由企业赎回。所以,即便社保基金持有优先股的企业上市了,优先股也不会成为股市的大小非问题。市场不必担心优先股套现会损害投资者利益,优先股不需要投资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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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6 6:23: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15 6:10:00

    最近,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出席券商创新发展研讨会时表示,圈钱时代一去不复返。郭树清告诫券商,要采取最严格、最严厉的措施,强化诚信责任和法律意识,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股市圈钱时代是否一去不复返?这个问题时间会给出答案。不过,撇开“一去不复返”的争议,就“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的表述来说,郭树清主席又说了一句大实话。这也是郭树清主席“敢言”风格的又一次展现。而以个人之见,郭树清的这句话至少表明了两个事实,表达了一个心愿。即在过去的20多年里,股市一直在把投资者当“傻瓜”;也正因为把投资者当成了“傻瓜”,所以股市一直在上演圈钱的故事。而作为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来说,希望这个圈钱时代从此一去不复返。

    本人也希望“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这反映了中国股市的一种进步。毕竟,随着投资者的成熟,再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这是一件难以为继的事情。不过,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本人更希望中国股市能达到另一种境界。即便投资者是“傻瓜”,股市也会尊重他们,并保护他们的利益,而不是欺负他们是“傻瓜”,因此来圈他们的钱。因为这涉及到股市的基本道德问题,就象生活中,一个正常人不应该欺负“傻瓜”、一个健康人不应该欺负智障者一样。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并形成一种保护“傻瓜”利益的股市文化,那么中国股市就会是一个告别了低级趣味的股市,是一个有着社会道德的股市,是一个健康发展的股市。

    那么,股市如何能够形成一种保护“傻瓜”利益的文化氛围呢?重要的是制度建设要健康,要从制度建设上体现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这种健康的股市制度下,即便投资者是“傻瓜”,其利益也一样可以得到保护。

    要做到这一点,首要是要确保股市有一个健康的新股发行制度。其最重要的标志是新股发行价格合理,能够体现出股票的投资价值所在。如果一家公司的新股发行市盈率达到了80倍,甚至上百倍,却还说公司具有如何如何的投资价值,这本身就是在把投资者当“傻瓜”,是发行人缺少诚信的表现。这样的新股发行是不可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更不可能保护“傻瓜”投资者的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本人以为可以与回报投资者结合起来,即以新股发行价格为基准,要求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回报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否则投资者不如把资金直接存放到银行就可以了,何必还要承担风险进行股票投资?

    其次,是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比如,对于上市公司造假上市的,就要象香港证监会查处洪良国际那样,不仅股票要退市,而且还要冻结上市公司相应的资产,用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且对有关责任人也要从严查处。象洪良国际的保荐机构兆丰资本,不仅被香港证监会撤销牌照,禁止其再为机构融资提供意见,而且还被处以4200万港元的天价罚款。在这种制度下,即便投资者是“傻瓜”,其利益也会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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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5 6:10: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14 8:08:00
管理层重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无疑有积极意义。不过,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管理层也应正视这样一个问题,即增加股东回报一个系统工程,仅仅强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不够的,还需要多方面措施齐头并进。
  在现金分红问题上,中石油无疑是一家做得非常出色的公司。多年来,中石油坚持每半年分红一次,而且每年分红的比例都非常高。但就是这样的公司,其高分红带给投资者的回报仍然是有限的。以中石油A股公众股的发行价16.70元计算,投资回报率仅为1.96%,远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可见,增加投资者回报,单纯强调现金分红的意义较为有限,还需要其他措施。
  首先,要把新股发行价格降下来。这是增加投资回报的重要一环。强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固然必要,但任何一家企业的投资价值都是有限的。如果新股发行价格定得太高,那么上市公司就是每年把全部利润拿来分红,也是缺少投资价值的。还是以中石油为例,虽然中石油实施的是高分红,但其回报不如银行存款利率高,原因就在于其发行价高达16.7元。而作为中石油的控股股东中石油集团来说,认购股份的价格只有1.33元,面对同样的分红,其回报就高达24.58%。所以,要增加股东回报,在强调现金分红的同时,关键还是要把发行价格降下来。如果一方面强调现金分红,另一方面又允许上市公司按80倍市盈率发行新股,那么这样的现金分红是没有任何投资价值的。
  其次,要取消红利税。目前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于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部分要征收10%的红利税。这就使得现金分红的意义被扭曲。现金分红不仅不是回报,相反变成了一种惩罚。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越多,投资者要支付的红利税就越多。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说,红利税是非常荒唐的,应尽快取消。
  此外,要把分红金额与再融资金额挂钩,避免上市公司"分红吝啬、融资大方"。就时下的上市公司来说,很多公司的分红是基于再融资的需要,分红只是诱饵,再融资才是目的,而且再融资金额往往是分红金额的若干倍。为改变这种局面,有必要把分红金额与再融资金额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上次融资以来公司给予投资者的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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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4 8:08: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14 6:08:00

 

    因为高管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上增持6300股股份而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京威股份,近来正面临着一场退市危机。根据《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未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公开发行的股份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13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如何化解这场退市危机?5月10日晚,京威股份发布董事会公告昭示了该公司化解退市危机的招数。即通过监事会主席周剑军的辞职来“挡枪”。该公司董事会公告称:鉴于公司目前因副总王立华买入本公司股票6300股导致公司因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存在退市的风险,周剑军停止履行监事职务后,其通过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将成为社会公众股,由此,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用监事会主席周剑军的辞职来化解公司的退市危机,周剑军的辞职因此变得“伟大”起来,颇有些为了京威股份保留上市资格这个大我而牺牲小我的悲壮。

    其实,这只是一种表象。周剑军的辞职实际上还是诸多上市公司高管们辞职套现做法的一种重演。因为通过辞职可以更快地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套现,所以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都选择了这种做法。只不过,周剑军的辞职事先设置了一个小插曲,即由公司高管王立军合法合规地增持6300股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票出现退市险情。在这种背景下,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剑军挺身而出。这样周剑军的辞职仿佛就是一种救险,而不是为了早日套现。实际上,救险只是一种假象,辞职套现才是本质,这也是许多上市公司高管的真实想法。这一点周剑军也不例外。按照京威股份上市时周剑军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离职,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见在京威股份上市之时,周剑军就已经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了。

    不过,周剑军的辞职能否化解京威股份的退市危机,这恐怕不是京威股份可以单方面认定的。京威股份董事会认为,周剑军辞职了,其持有的675万股公司股份就变成了社会公众股,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可望得到解决。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周剑军辞职了,周剑军因此变成了社会公众。但周剑军的持股仍然不是京威股份的社会公众股。京威股份的社会公众股目前只能是今年2月29日通过网上与网下公开发行的7500万股A股股份。而周剑军所持有的675万股,只是大小非,并不属于公开发行的7500万股之中的股份。所以认为周剑军持股是社会公众股是不合适的。虽然周剑军的持股也可以转变成社会公众股,但那必须是在周剑军的持股得以解禁之后,而目前这部分股份还属于限售股。所以,京威股份董事会认为周剑军辞职了,其所持675万股公司股份成为社会公众股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该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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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4 6:08: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11 6:16:00

       

    据外媒报道,中国证监会正考虑向国际对冲基金开放规模庞大且利润丰厚的国内资本市场。消息称,证监会最近启动了一项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将QFII项目的范围扩大至涵盖对冲基金。不过该报道也表示,目前还不清楚可行性研究何时完成,也不清楚证监会将在何时进行相关改革。

    应该说,这是一则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兑现的消息。但尽管如此,这则消息传到国内,还是在投资者心里产生了恐惧感,甚至被认为是管理层有意做空市场的一个信号。不少投资者因此在网络上留言,表示反对引入对冲基金。

    不过,以笔者之见,如果A股市场真能引入国际对冲基金的话,对于A股市场的发展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A股市场的投资者走向成熟。

    国内投资者为什么反对引入对冲基金?因为在国内投资者的印象中,对冲基金主要是以做空股市来赚钱的。而目前的A股市场,虽然已经推出了股指期货交易,但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大都被拒之于股指期货的大门之外,所以,作为国内投资者来说,基本上还是只能靠做多来赚钱。而且很多中小投资者也只习惯于做多。所以对于对冲基金这种喜欢做空的机构投资者,国内投资者对其不欢迎是显而易见的。

    其实,对于对冲基金投资者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虽然在投资者印象中对冲基金常常通过做空来赚钱,但对冲基金并非只是会做空,实际上对冲基金同样也可以做多。其实就在5月9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旗下子公司中金香港资产管理公司将和总部位于伦敦的资产管理公司Sloane Robinson推出首个对冲基金。该基金将投资于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在内的大中华地区。并且,该基金将采用股票多空策略,以多头为主,旨在捕捉大中华地区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可见,引入对冲基金并不意味着就要做空。尤其是在一个发展的市场里,一味做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且即便对冲基金做空股市,其力度也是有限的。毕竟中国股市还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对冲基金进入A股市场是要受到投资额度限制的,比如就只批给某家对冲基金30亿美元的投资额度。这就使得对冲基金在A股市场的能量与在香港市场及美国市场等完全不同。正是由于这种投资额度的限制,从而使得对冲基金在做空时不敢过于放肆,一旦做空方向错误,对冲基金同样也会付出巨大代价。所以,投资者不必担心引入对冲基金会引发A股市场的大幅下跌。除非A股市场本身就该下跌了,否则对冲基金还没有这个能量。

    不仅如此,引入对冲基金对于A股市场的发展也是有积极意义的。从不少国内投资者反对引入对冲基金这一点来看,引入对冲基金就很有必要。因为目前国内的投资者仍然只会做多而不会做空,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成熟投资者应有的投资方法。如果引入对冲基金之后,国内投资者也学会了做空,知道在该做多的时候做多,该做空的时候做空,这对于国内投资者走向成熟将是一个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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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1 6:16: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10 6:02:00

  
    在5月7日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上,郭树清表示,要坚决杜绝人情报价,证监会将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这一行为,甚至可以修法。

    人情报价是IPO询价环节的一大顽疾。新股发行之所以沦为“三高”发行,人情报价是罪魁祸首之一。所以,郭树清对其深恶痛绝自在情理之中。实际上,就在证监会不久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里就明确规定: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发行人、承销商、询价对象的路演、询价、报价和定价过程的监管,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人情报价等行为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因此,郭树清再次强调“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人情报价,这是对IPO新政的一种延续与落实。

    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打击人情报价固然必要。但用怎样最严厉的手段来打击人情报价,却让投资者充满疑惑。照直说,目前中国股市的监管实在是太缺少“最严厉的手段”了,哪怕就是《证券法》也只是一部“豆腐法”。所以,即便是“修法”,这对于打击人情报价来说,不仅是远水,而且即便“修”出来了,是否真的能够打击人情报价仍然是未知数。

    因此,郭树清主席此次对严厉打击人情报价的表态,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最新推出的IPO新政所面临的一种尴尬境地。虽然《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还只是刚刚推出不久,但这份“指导意见”仍然是漏洞百出。它仍然无法杜绝人情报价的滋生,人情报价仍然将严重影响着新股的定价。所以这才有了郭树清主席再次表态要坚决杜绝人情报价。实际上,如果“指导意见”将人情报价扼杀于摇篮之中,还需要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打击人情报价吗?所以,就人情报价而论,这次的IPO制度改革明显是不成功的。

    其实,人情报价虽然是IPO询价环节的一大顽症,但却并不是IPO制度的癌症。真要根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根本就无需证监会动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打击,甚至修法来根治。这其实是拿大炮来打蚊子。要解决人情报价问题,关键是要弄清人情报价产生的原因。作为新股发行来说,由于切身利益关系,发行人与保荐机构都希望IPO价格越高越好,因此对询价机构进行公关,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询价机构为什么要人情报价?原因在于询价机构报高价却不承担责任。询价机构报高价后却可以按低价申购,甚至不参与申购。因此,人情报价对于询价机构来说无须承担任何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询价机构进行人情报价就没什么不可以了,更何况在人情报价的背后,不排除询价机构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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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10 6:02: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9 6:07:00

    
    一直以来,中国股市都有“圈钱市”的恶名。不过,从5月7日召开的券商创新发展研讨会上传来的消息称,圈钱时代一去不复返。郭树清告诫券商,要采取最严格、最严厉的措施,强化诚信责任和法律意识,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在券商创新发展研讨会上,郭树清告诫券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加强自律,不要把投资者当傻瓜来圈钱,这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就中国股市而言,现在远未告别圈钱时代。

    其实,把投资者当傻瓜的远不限于券商,包括投保局也是如此。比如,本轮IPO改革,将新股发行份额的50%以上向网下配售,这明显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在回答网友问题时却表示,提高网下配售比例,明确网下向网上的回拨要求,体现了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的意愿。如此“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是把投资者当傻瓜是什么?

    更重要的是,中国股市目前仍然深陷圈钱市之中。虽然郭树清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一直都强调上市公司要重视现金分红,也进行了IPO制度改革等,但中国股市并没有因此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IPO改革,突出的仍然是融资功能。而对现金分红的重视,也未有实质性措施出台。以2011年上市公司年度分红为例,上市公司预计分红总额6068亿元,约占全部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的31%,这一分红比例与此前三个年度比较并没有明显上升。中国股市重融资轻回报的局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除了公众投资者,市场参与各方都是到股市来圈钱的。发行人追求高价发行,追求圈钱最大化。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为了得到高额保荐费,同样追求高价发行。并且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还直接充当发行人的股东。发行人大股东、高管也是希望股市上市后一夜暴富,还有突击入股者,为的就是股票上市后可以高价套现。只有公众投资者才是最后的买单人。

    而作为最后买单人的公众投资者,其利益仍然得不到保护。哪怕是今年以来股市轰轰烈烈推出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以及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对于投资者来说基本上都是“裸退”,所有的退市损失都由投资者承担。至于投资者千呼万唤的集体诉讼制度,始终都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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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9 6:07: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8 9:28:00

  从6月1日起,我国将对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改革。目前多省(市)已出台听证方案,听证会也将于近日相继召开。
  为了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减少浪费,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改革是必要的。不过,从目前情况看,阶梯电价改革显然成了涨价的代名词,至于能否达到节约用电、节能减排的目的,反倒并不重要了。此次阶梯电价改革存在的三大误区:
  第一大误区,认为我国居民电价太低,所以有涨价的必要。《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在第一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中就明确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借阶梯电价改革之机对居民用电涨价就在意料之中了。以至在发改委发布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里,作为第二档的居民"正常用电",也要每度电涨价5分钱。
  但问题是我国居民电价其实并不低。为证明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太低,发改委曾拿中国电价与美国进行了比较:2008年美国居民千度电价是114美元,而中国居民千度电价是69美元。但这种比较反映的只是表象。如果用居民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其结果显然并非如此。如按2008年国民人均收入进行比较,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中国则为2.49%。也就是说,从相对价格来看,中国电价是美国的10倍。因此,就中国国民的收入而论,我国居民电价不是太低而是太高了,以此为借口涨价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大误区,将我国居民正常用电视为浪费,为此需要居民多支付电费。阶梯电价改革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是对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居民正常用电是浪费,毕竟浪费用电的只是极少数。让极少数浪费电力的用户多付费无可厚非,但不能将多付费的用户面扩大化。而改革方案显然将多付费的用户扩大化了。如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电价不作调整的"基本用电"居民覆盖率只有80%。考虑到农村居民用电量较少的因素,农村居民基本用电的覆盖率基本可达100%,如此一来,城市居民能够属于"基本用电"范围的将不会超过60%。即有不少于40%的城市居民就不属于"基本用电"了,属于浪费电力的对象,因此需要支付更高的用电价格。尤其是第二档居民的"正常用电"也要每度电提价5分钱,这明显是把正常用电也视为浪费了。不然,为什么居民的正常用电也要提价呢?
  第三大误区,用涨价代替管理,以为多收费了就可以达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的目的。其实居民正常用电是刚性需求,即便是涨价了,该用的电力还是会正常使用。而要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关键还是要突出管理。比如,电力供电系统职工家属的"福利电"问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电力浪费问题---2008年6月,湖北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倍至4倍;一些公共设施的电力浪费问题;落后产能及高耗能设施的淘汰问题等。这些才是真正的"电老虎"。如果放着这些"电老虎"不除,而拿居民正常用电当老虎来打,这样的电价改革无异于舍本趋末。这种改革的结果,除了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之外,很难真正达到节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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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8 9:28: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8 5:56:00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作出修改,删除“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应满足:前只获准募集的基金,基金合同已经生效”条款,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

    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作出如此修改并不令人意外。毕竟自郭树清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证监会就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股市引入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而通过放松对基金产品申报数量的限制,允许基金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证监会鼓励基金公司多发新基金意图明显。尽管在过去的两年,投资基金的发行甚是火爆,其中2010年发行新基金145只,2011年发行新基金212只,屡屡创出新基金年报发行数量新高,但“征求意见稿”仍然表示,“过去这种严格审核的工作思路不但限制了基金产品的发行数量,也不利于创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显而易见,证监会并不满足于过去两年新基金的发行。

    在证监会多方引资入市的背景下,证监会希望新基金发行更上一层楼的心情是不难理解的。不过,就投资基金的发展来说,现在应该是告别粗放式发展阶段的时候了。基金业的发展,不能只是片面追求新基金发行的数量,或基金发行的规模,而更应追求基金发展的质量,提高基金的理财能力,使投资基金不仅要做大更要做强。

    实际上,就目前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来说,继续保持这种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尽管最近几年来新基金的发行数量节节攀升,但基金发行总体面临着只增数量不增规模的困境。就基金规模而言,2007年末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就达到3.27万亿元,但到去年末,基金资产的规模降到了2.17万亿元。基金资产的总规模最近几年处于逐年下降的状态。基金发行无非是原有的基金持有人赎回老基金,再来申购新基金。而申购的数量甚至不如赎回的数量多。所以,即便证监会有意鼓励基金公司发行更多的新基金,但也不能保证基金规模会因此而增加。

    所以,基金业这种粗放式发展的模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毕竟这种发展是建立在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损害的基金上的。如今在基金持有人已经明显意识到自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这种粗放式发展只能成为基金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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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8 5:56: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2012-5-7 6:06:00

   
    最近一个时期,在监管部门的高压下,“炒新”之风得到抑制,新上市公司大都表现平庸,股价跌破发行价者亦有人在。

    不过,4月27日人民网股票的上市打破了新股上市后这种沉闷的走势。上市当天,该股便以31.01元开盘,较发行价上涨55%。随后在当天的交易中,该股两度被交易所实行盘中停牌,最后以34.72元报收,股价暴涨73.6%,换手率高达86.01%。不仅如此,五一假期过后,5月2日、3日,人民网继续受到热钱的暴炒,其中3日的最高价达到41.98元,较每股20元的发行价上涨了109.90%,实现股价翻番。受此影响,5月3日上市的西部证券、翠微股份亦受到了市场的炒作。

    人民网为何会受到市场的追捧?作为人民网关联方的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先生在人民网上市首日就人民网受追捧一事作出过这样的解读。胡先生认为,这是中国股民追捧的结果,是中国社会对人民网身上政治符号有信心的清晰信号,是中国前进和稳定大趋势的一次特殊验证,是股民们对中国政治体制前途的一次信任投票。胡先生还表示,“盼着甚至诅咒人民网破发的人,你们应当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位置反思了。你们得知道,你们在中国社会的主流情绪之外。”

    胡锡进先生对人民网受市场追捧所进行的政治解读当然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正如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所言: 不要给一只股票赋予这么多伟大的政治意义,股市有涨有跌很正常,如果明天跌了,你又怎么说?

    本人并不赞成胡锡进先生对人民网受追捧原因的解读。不过,在分析人民网受追捧的原因时,市场参与各方又必须看到,人民网受市场追捧也确实与其政治背景有关,与其背后的权力有关。作为“官网第一股”,人民网并不是一家真正市场化运作的企业,这种“官网”是不可能赴美上市的(中国有很多赴美上市的网络公司)。但由于其身后的政治背景及权力,人民网在A股上市占尽天时地利,因此成为“官网第一股”。对于市场上的投机力量来说,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炒作题材。更何况在胡锡进先生的眼里,这还是股民们对中国政治体制前途的一次信任投票呢?所以,对于人民网的投机炒作,参与者可以显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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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2-5-7 6:06:00 皮海洲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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